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和《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的要求,结合我校消防安全工作部署,为保证培训学员的人身、财产及食品安全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1、公共场所(宿舍、教室)保持卫生清洁,禁止吸烟;吸烟请到卫生间并保证离开时烟头完全熄灭;
2、宿舍及教室内禁止使用电褥子、电热宝、电暖气、电饭锅、电炉子、酒精锅、电夹板等电气设备;
3、宿舍无人时要熄灯,关闭电视,并切断一切电源;
4、使用手机、剃须刀等充电器时,必须保证有人监管;
5、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教室、寝室等公共场所;
6、妥善保管贵重物品,离开寝室及时锁好房门;
7、到校内指定的餐饮中心用餐;
8、各楼层要指派专人负责防火、防盗等安全工作。
因违反本管理办法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,自行承担。
吉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